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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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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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

 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决不是违纪违法干

  - 2 - 部的“挡箭牌”。

 以《规定》为“明镜”,正自身之“衣冠”。《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规定》为“标尺”,量自身之“长短”。《规定》第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深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 20 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起了时代标杆。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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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程序,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该《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

 从严治党,管好用好干部是重点。干部用的好,队伍带的好,部门和领导班子就会生机勃勃。如果干部自身存在问题,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干部队伍的信任。作为领导干部,就是要敢担当,敢负责,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的为人民服务,一个好的领导干部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可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就现在而言,“干部能上而不能下”的问题仍然存在。

  - 4 - 在干部的选拔中论资排辈的现象还是较为突出,干部“不能下”成了一些干部贪污腐败的温床,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下不是为了惩罚处分,而是为了更好的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从严管理,大力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保证干部“能下”渠道畅通。

 坚定理想信念,筑牢“能上者”思想基石。基层干部要自觉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本问题,不断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始终挺起精神脊梁、坚守政治灵魂;要深入总结党百年来理想信念教育历史经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成果,用好用活革命遗址等红色资源;要自觉加强思想淬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为民服务初心,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坚持从严治吏,引导“能上者”行动自觉。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然而,在一些干部的认识中仍存在“上荣下辱”“不到龄不下”“不犯错不下”等陈旧观念,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特别是针对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

  - 5 - 问题提出切实举措,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怠政懒政之风。

 严格落实制度,优化干部任用。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让位。此次《规定》修订,进一步明确了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了操作指南,为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知人善任,“能上能下”的选官用人思维是古来有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

 事业兴衰,唯有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就是为“能上能下”提供了“风向标”和“导航仪”,借《规定》“东风”,

  - 6 - 让干部“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进而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

 以“德”为“上”“下”准绳,做“政治过硬”的“有为”干部。《规定》中的第一条就有“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古人云:“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一名领导干部,不管是“上”还是“下”,对党忠诚是第一位。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争做政治过硬的表率。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上要走在前、当模范,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提升战略思维,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老老实实做人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也是一个人立身做事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恪守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把心中的信仰化作指路明灯,才能在向梦而行的道路上笃行不怠、踔厉奋发。

 以“责”为“上”“下”标尺,做“注重实绩”的“有为”干部。《规定》第二条中有,“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担当才“有位”,无为必“无位”。人岗相适,岗位就该发挥岗位的功能。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要能敢担当、真作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旋律”,

  - 7 - 唱响干事创业的“交响曲”。遇到问题不当“鸵鸟”,碰到难题不找“借口”,能经得起事业的考验,挡得住大风大浪。一些地方或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要以实干实绩为导向,以发展论英雄,视实绩用干部,才能让能者“上”得理直气壮,庸者“下”得无怨无悔。

 以“廉”为“上”“下”镜鉴,做“一身正气”的“有为”干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了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了“上”与“下”的情形。《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好人主义”终将被淘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清正廉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治理之变在于制。《规定》第五条第(十)条中,尤其强调了“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被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可见,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需要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随时进行自我革命、深化整治、见底见效,才能逐步实现党风、政风建设的清正化、规范化、常态化。

 标准立起来,标准亮出来。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上要上得底气十足,下要下得心服口服。《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确

  - 8 - 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从而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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