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加强
(安徽茂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 淮南 235200)
我国市政工程中的公用工程建设历史悠久,但现代化建设经验仍然不足,处于探索尝试阶段。为了更好地了解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掌握公用工程的主要作用和意义,明确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价值和必要性,梳理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1.1 公用工程的建设意义与作用
公用工程的建设象征着地区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的普及程度,彰显着城市的发展阶段和状态,属于基础城市发展的一种,必须长期、持续、不计代价的开展,是人民认可度、幸福感提升的重要手段。它所包括的系统有:地区交通、公共给排水、各类燃气供给、环卫、灾害防护以及城市绿化等,在生活中非常常见。
公用工程的建设系统复杂,功能性也相当丰富,包括提升贸易流通效率、改善辖区居民出行、增强区域抗洪抗震能力、优化区域总体环境以及提供安全水资源等,服务于辖区居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因此,公用工程的建设意义非凡,作用显著,其安全管理方案非常值得深入研究探索[1]。
1.2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价值与必要性
公用工程作为关系到民生工作的重要工程必须拥有着超过其他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能,以及更加周密严谨的安全管理措施、更加具体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并借由这些措施与手段实现民生安全的保障。公用工程中包含的公路、铁路桥梁的建设影响着区域经济贸易往来和人民收入的稳定,必须加以定期、严格的安全管理;
污水处理工厂的建设与工作开展关乎着周围居民的饮水安全,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泄洪大坝的修建与防洪排水紧密相关,对其修缮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和把控非常必要。
因此,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效果直接与辖区民众的安全幸福相关联,社会价值极高,必须要尽可能地开展完备的安全管理措施才能实现公众安全保障牢固。这就是说,对公用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存在必要性。
1.3 我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现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急速上升,人民对于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的追求也随之加强,社会公众对于公用工程的设计与建设需求不断上涨。经过不断的借鉴和学习,我国公用工程建设已经步入高效高质量发展阶段,针对这些工程项目的管理也有所加强,尤其是对工程项目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令人惋惜的是,即使有前人先例、经验参考,我国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还是存在比较显著的问题。由于我国现代化公用工程起步较晚,经验尚且不足,安全管理在管理措施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部分管理人员的个人资质和能力也有所欠缺,管理手段和标准更改频繁、不统一,此外,施工体系的安全性、系统化程度也不高。
公用工程的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人员、施工方法方面,要想对这些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就必须对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以及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管理者和管理方法上解决安全隐患和复杂的管理问题。
2.1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安全意识欠缺
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涉及两个群体:一是前期施工单位(被管理者);
二是后期管理单位(管理者)。虽然这两个群体的工程项目分工不同、术业专攻存在差异,但是两者安全意识都存在薄弱现象,出现安全问题不可以将责任单一地加给某一方。
前期施工单位(被管理者)公司结构比较复杂,分为正式员工和外包员工两种。外包员工一般是文化层次较低、个人体能较强的劳务工人,他们往往没有接受过学院相关专业的教育,不具备相应的建造施工资质,也没有被施工单位安排学习考证。因此,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安全意识欠缺,很少遵守作业安全条款,仅凭借经验主义和蛮力开展工作,很可能因为安全知识匮乏而无法按标作业,甚至导致严重的作业事故,使得公用工程的施工进度被拖延、施工效果受损或增加后续管理负担。
后期管理单位(管理者)是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执行主体,也是保障公用工程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一般来说,管理单位人员主要的安全意识薄弱体现在一线监理的资质以及设备管理不到位。管理单位人员虽然拥有正式公务员编制,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施工监理资格,当工作安排不能周转时,就会有不具备施工监理资质的人员或实习生前去一线工地监督管理。这种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一方面不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安全警惕性,当现场出现安全隐患(机械使用不当、设备配置不符合国标等)时不能及时发现叫停,也不能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排除隐患,以至于安全管理漏洞悄然产生。此外,传统材料采买和管理流程简单,走账不清晰,往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程序,缺少专业人士的验收环节,抽样调查流于形式,不能切实的实现质量把关,造成了安全材料质量薄弱、安全台账真实性不高等影响安全管理的现象。
目前,互联网已是全球最基础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公众通过互联网进行互动交流的同时,伴随着数据的使用与流转,其范围涉及到教育,文化,经贸,医疗和通信等不同领域,并带来了网络安全与数据保密相关的法律问题,这关乎到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具有重要意义,立法不是一蹴而就,应该理性考量,结合我国现实需求以及立法方向,在拿来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立法模式,来应对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模式。
2.2 公用工程相关的安全法规不健全明确
法律法规对于大部分群众来说比较晦涩难懂,笼统概括的条款不足以帮助施工相关人员掌握具体的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很容易发生曲解、遗漏现象,严重影响了安全工作执行的落实程度和法律法规的约束效用[2]。
目前,我国已经针对各类工程的安全管理出台了《安全生产法》,监管部门需要立即加强学习强度、执行力度,同时,尽可能地将内容普及化,帮助更多的工程人员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针对某些知法犯法或热爱钻法律空子的不法分子,法律应当细化惩罚条款,画明黑白界限,致力于消除法律灰色地带,让每一个作奸犯科的坏分子都得到惩罚,让每一个试图触犯法律法规的施工人员浪子回头、及时止损。
此外,法律还应当对复杂的生产环节做出相应的细化解释,否则执法人员在遇到公用工程施工和管理问题时无法第一时间明确界定责任方并做出合理合法的处罚;
对安全事件相关的部门人员确定定责标准和追责方式也很重要,现有法律仍存在不完备现象,以至于执法过程中很难明确每一个工程参与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以确定、统一的方式衡量每一个需要被追责的人员也成为了执法难题。
2.3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匮乏
由于公用工程的专业性较强,对其进行的安全管理也有一定的难度,对管理者的知识水平做出了较高的要求。这里的知识水平包括了书本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知识,仅仅掌握一方面的知识是无法实现严格监管的。目前的安全事故大多数由于监管者遵循经验主义或非常欠缺现场经验以至于无法判断危险,这说明安全隐患是需要通过提升管理者知识水平来避免和解决的。如果工程项目对应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足够的水平和素养,又缺乏系统性的执业前培训就会导致安全落实缺陷,在排查的过程中难以发现的隐患将会变为实际的事故[3]。
此外,施工单位常常采用工程转包方式瓜分施工方利润,缩紧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急剧下降,虽然表面效果看不出显著问题[4],但实际工程成果不堪检查。这种情况下,安全管理单位人员如果不具备足够的成本测算和材料验收经验就可能被表面现象蒙蔽,忽略验收的重要,没有切实履行安全质检和材料卡控工作,使得质量体系的牺牲成为后期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隐患,带来无穷无尽的风险。
2.4 安全管理制度未实现完全标准化
当前市政工程的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手段不够强硬主要是由于安全管理制度未实现完全标准化,对于施工的设备保护、施工的环境控制以及作业流程的规范不足。
施工环境的控制也是实现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化的重要保障,对于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和判断力有着很高的要求。为保障标准化作业,施工人员需要提前3~5d关注施工所在地区的天气状况,制定好人员防暑、设备热备等后备保障措施[5],以完备的风险预案应对可能突发的风险。如果不按照标准化作业要求关注天气,就有可能因为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延误公用工程的施工,造成经费损失和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也不利于做好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作业流程不规范是主要的非标准化作业表现,当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违规操作时,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问题都会受到严重考验。违规作业的人员常常听凭直觉,忽略了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伤害和风险,把自己的安全推到了逼仄的悬崖之上,不利于管理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就目前看,急需解决的安全管理问题有人员、法律和制度三大类问题,其中最容易解决但耗费也最高昂的就是人员问题,最平价且有效的就是制度问题。
3.1 加强管理人员个人能力
管理人员的队伍培训十分必要,内容包括:公用工程类型、管理方法、管理规范、执法标准以及工程业务基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业务基础培训,包含业务知识和安全意识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意识培训有助于安全知识、现场急救知识的掌握,对于应急处置现场隐患或既定险情有较大帮助,能够有效提升管理人员对于工程安全的重视度和关注度。坚持以课程培训作为方法,考试考核作为校验标准,深化安全意识教育,从根本上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控制能力,增大安全管理效用。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则时增强管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控制、制止、消除风险的能力,通过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帮助其更深入地了解安全技术规范和制定规范的原因,强化关于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记忆,从而严格开展安全监督,做好施工细节管理[6]。
3.2 优化安全施工法律法规
通过优化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人员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业的要求,有效保护自身安全,提升施工系统总体安全的系统化。明确的条款和细节的要求将对施工的具体步骤有着更强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作用,能有效推进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单位的安全卡控工作;
通过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作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相互监督制约,依照法律要求完成施工和检查,高效保障双方工作的目标一致性以及操作方法的统一性,减少不必要的验收争辩,加强双方的合作效率,从而提升安全管理的实际效用。
3.3 落实责任制度和标准化制度
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尚不健全,需要实现完全的标准化制度,这样对于外包工程的管理更加便捷,统一的标准化制度如同统一的标杆,不仅完善了工作机制,还可以加强各单位间的理解与合作,提升安全管理合力,达成更优的效果。此外,对于施工单位进行责任细化也是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单位需要落实责任制度,使用“记名”制度进行施工责任分摊,将每一个步骤的责任都具体的分派到个人头上,有针对性的根据个人专长安排工作,有层次地执行安全施工计划,精准定位追责人员,保障施工的安全开展和施工团队的凝聚力,将施工团队的每一个人都作为责任主体对待,强调了个人对于整个工程安全的作用和价值,非常便于管理施工人员、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市政工程中的公用工程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安全,是工程项目中影响范围最大的种类,加强对于其安全管理问题的探索与研究有助于从多角度提升管理与被管理双方的业务水平和岗位能力,能显著提高安全监督的效果,增强公用工程的可靠性与可用性,对区域发展做出长足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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